張貼日期: 2025-01-07 16:21:49 點閱:33
檢送「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」,並廢止「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3日臺教學(二)字第1132805933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實踐方案重點概述如下:
(一) 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,為期4年。
(二) 架構分為前言、實踐方案之理念、實踐方案與行動策略、經費需求、執行監督及管考以及預期成效等。
(三) 實踐方案之理念及行動策略分三大面向74項策略項目:
1、 面向一「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」計有32項策略項目。
2、 面向二「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」計有21項策略項目。
3、 面向三「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」計有21項策略項目。